2013年6月20日 星期四

李鴻源:推動都更不喊停

三大案明招商南港高鐵沿線開發計畫等將推動
擬兩權宜措施讓建商雙北獵地更順暢

【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內政部長李鴻源。圖/經濟日報提供
內政部長李鴻源昨(19)日表示,政府推動都市更新的政策沒有改變,一定會照既定政策往前走,他強調,目前「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仍待立法院審議,行政部門會加強與朝野立委溝通意見,建商也可以提出版本共同討論。
由於都更案推動不易,愈來愈多建設公司打退堂鼓。昨日國揚總經理彭邵齡股東會透露「不玩了」,對此現象,李鴻源在接受本報訪問時,依舊堅定推動都更的立場。
而政府的態度,也反映在具體行動上。財政部明(21)日將公告三大都更案招商,包括基隆火車站暨西二西三碼頭更新計畫、南港高鐵沿線再開發計畫、新竹火車站後站地區更新計畫。
針對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第709號解釋,營建署代理署長許文龍指出,營建署日前已召集台北市、新北市等推動都更案較多的地方政府研商,結論是建議建商可採取二大權宜措施,第一,在明年4月25日前,按現行法律推動都更;第二,取得一半以上的相關權利住戶同意申請都更。許文龍指出,大法官會議指都市更新條例第10條第1、2項及第19條第3項前段,不符正當行政程序,宣告違憲,要求一年內檢討修正。也就是說,在明年4月25日前,現行的法律仍然有效,在此之前,建商仍可以按照現行法律推動都更。
還有,就是第10條第2項—有關申請核准都市更新事業概要時,應具備的同意比率規定。大法官會議認為,僅超過相關權利十分之一同意就可提出申請,這同意比率訂得太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已提高為十分之五,因此,建商在推出都更新案時,可以按照十分之五辦理,就沒有違憲疑慮了。
圖/經濟日報提供

經建會:不因個案改變
【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經建會官員昨(19)日表示,都市更新對於經濟發展、土地資源利用效率和環境保護都有正面意義,政府會繼續推動,不會因為文林苑等少數個案推動過程中引發爭議,就改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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