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3日 星期二

財經觀點/一百個都更戶 一千個疑難雜症

【聯合報╱記者江碩涵整理】台北市府下令部份動工,文林苑事件看似現出曙光,其實不然,因為在王家完全接受之前,都不算圓滿解決,後續都更案也很難揮散「文林苑」陰影。
「都更」不只是舊屋變新屋、價值翻倍,其意義在於,改變市容、改善居住環境,增強城市功能、提高居住安全性;但因制度不良、政府公信力不足,加上人心的貪婪,導致「都更」妖魔化,逐漸失去其公益性,變成利益糾葛的炒作。
在制度面來說,由於建築法規的不同,加上現今公設比動輒30%起跳,因此「大坪數」老房子都更後變成「小坪數」的新房子,住戶無法接受「大變小」,造成都更不能。
台北市府曾提出老公寓「一坪換一坪」措施,企圖為都更解套,但怎麼換?是室內坪數完全一樣,還是只是權狀坪數?
例如35年、權狀35坪的老公寓,室內坪數約34坪,屋主若自行增建,室內使用坪數可能超過35坪。
若是都更變新房子,依照現行建蔽率、容積率及公設比換算,新房子即使權狀仍是35坪,室內坪數頂多25坪,對原住戶來說,所謂「都更」雖然舊房子換成新房子,但使用坪數卻大幅縮水,很難信服。
這又牽涉到「坪數」計算方式,許多先進國家以「室內坪數」計價,台灣卻連公設、陽台也算進房價。
政府管制了容積、建蔽率,要求建物符合建築法規、消防法規,卻不管坪數計算方式;政府若能針對「坪數」規範,改以室內坪數計價,都更權利變化也相對較少問題。
除制度面外,都更最大問題在於,難以解決人性貪婪面,國人自掃門前雪,輕忽公眾利益,社會上充斥著短視近利、炒作、貪婪現象。
舉例來說,老舊公寓社區若30戶中有29戶同意參加都更,其中1戶卻因種種因素不願都更,試問究竟要29戶配合那1戶,還是1戶配合29戶?
一百個都更戶有一千個疑難雜症,倘若不解決疑難雜症,也只是讓病況更嚴重,都更永遠沒有「現曙光」的一天。
(莊孟翰口述,記者江碩涵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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