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1日 星期一

逃漏奢侈稅手法多 國稅局嚴查8招避稅方式

好房News記者王富民/綜合報導
奢侈稅上路兩年來,國稅局針對不斷傳出有避稅花招層出不窮,不斷翻新,國稅局特地針對奢侈稅整理出了8招最常見的避稅方式,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一經查獲,將面臨補稅及罰鍰,得不償失。

 
國稅局整理出八大逃避奢侈稅的花招,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擷取自財政部賦稅署)

政府自2011年開始針對兩年內進行短期買賣而非自住的不動產,課徵10%~15%的奢侈稅,不過所有權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若只有一戶房地,則不再此限。因此,許多民眾就利用名下無房產的他人名義進行不動產買賣,藉此避繳奢侈稅,這個方式就是找親戚好友來當人頭,只要人頭願意幫忙買房子,政府的奢侈稅就可以避掉。

但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南區國稅局查獲一名投資客,以姪女名義花了1250萬元購入一處台北房產,但購屋的頭期款和貸款利息皆由自己支付,短短一年就已1360萬元出售,獲利了結。但國稅局追查發現,買家將錢匯入其姪女戶頭後,隨即就被提領一空,被國稅局認定是逃稅,因此要求姪女須補繳204萬元外,還被處以2.5倍的罰鍰,不但沒有賺錢,反倒賠了數百萬元。

另外,高雄國稅局也查獲有民眾以1.5億元出售土地,約定買方補貼土增稅、奢侈稅及拆遷補償費共660萬元,被認定短漏報銷售額,必須補稅加罰鍰123萬元。國稅局嚴加追查逃稅者,並整理出了8大避稅花招,包誇高價低報、假贈與真買賣、利用人頭戶、先贈與後出售ˋ信託避稅、以租代售,巧立名目及預告登記等!


國稅局官員強調,因為不動產交易的金額較高,大多以轉帳匯款進行,若有逃稅行為,國稅局都能透過資金查核追蹤流向,因此民眾切勿聽信他人建議,以不正當的方式逃漏奢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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