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8日 星期六

都更條例 違憲條文先翻修

【經濟日報╱記者孫偉倫、尹俞歡/台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6)日將審查都更條例修正案,為趕工修法,有可能初審通過違憲條文修正版。
內政部希望先通過違憲條文修正版,但朝野立委對都更修法有不同意見,且法規與違憲條文環環相扣,不同意內政部先通過涉及違憲的11條條文修正的主張,要求應全盤完整檢討。內政委員會召委張慶忠表示,究竟只審違憲條文版、或全盤翻修,今天再來討論。
都市更新條例因文林苑案引發爭議,大法官也對部分條文做出違憲解釋,若未趕在今年4月13日完成三讀修法,將因失效而喪失都更法源依據,因此立法院有通過時限的壓力。
為加速審查都更條例,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另外組成審查前的協調會,由國民黨立委邱文彥、民進黨立委姚文智共同擔任召集人,已召開過三次會議進行討論,昨天第三次會議已初步擬出共識版本,只要朝野立委同意,今天審查會可審查此版本,就不必再分別宣讀多達20個版本條文。邱文彥認為,已先整合了23種意見,對社會有交待,「沒有100分、也有80分」。
不過,內政委員會昨天寄出的開會通知上註明,將朝野立委所提19個版本併案審查,針對條文違憲修法則另外排定單獨審查,顯示有可能先行通過違憲條文修法。
邱文彥透露,雖然兩黨已經協調出一個版本,仍有幾項主要爭議要留待今天委員會解決。
圖/經濟日報提供
主要爭議 朝野喬不定
都更條例修正案歷經上一個會期的延宕,各界關注都更條例能否在4月失效前闖關成功。然而,目前包括是誰來代拆建物或是都更申請門檻該提高多少,都還是朝野立委「喬」不定的難題。
台北市政府代文林苑建商拆除王家一案,引發民眾抗議及後續王家與市府纏訟問題,讓行政院考慮修改都更條例中的拆遷方式。原本的條例中,只要地主建商協調不成,地方政府就能代為拆遷。
政院提出的新版本,則是要主管機關先介入調處,調處不成還需向法院提起訴訟,最後等到判決以後,主管機關才能代為拆遷。但立委認為,公權力能不能介入執行,或是執行拆遷的機構該是法院還是地方政府,都還有待商榷。
另外,都更申請門檻,原本只要十分之一的私有土地及私有合法建物所有權人同意即可,但大法官認為同意比率太低,違反憲法精神。行政院版本則將門檻拉高到十分之三,由建商發起的都更同意率更高達十分之五。


全文網址:udn房市情報 - 房市新訊 - 政策焦點 - 都更條例 違憲條文先翻修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MAIN_ID=414&f_SUB_ID=4054&f_ART_ID=304636#ixzz2vL3MtEJW
Power By udn.c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