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2日 星期一

專家論市/房地產稅改 應更細膩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玲整理】■王應傑(東森房屋董事長)
最近終於看到政府在房屋稅制方面有正確的方向。行政院長江宜樺明確表示為求房價合理化要有四步驟,第一城鄉差距縮短、讓都市周圍邊區發展才能舒緩都會住房壓力;第二合宜宅續推動;第三公營的出租住宅供應設法增加;第四稅制方式逼出空屋。
而4月23日財政部長張盛和更是與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會晤,雙方達成推動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房屋稅就自用、非自用實施差別稅率,愛心房東享稅租優惠等五大共識,其中亦含課徵「囤屋稅」概念,意味政府打房政策在稅制上已朝正確方向修正。
過去房地產市場經過十年飆漲,政府在打房政策頻頻失效,除市場熱錢過多,找不到投資管道之因素外,政府施政無法站在「投資客」角度思考反制之策,亦是原因之一。例如,二年多前推出奢侈稅時,個人即認為奢侈稅是無效政策,只會造成房屋買賣成交量萎縮,房仲業者受害,並不只一次呼籲應廢止「奢侈稅」,改課「囤屋稅」。只有當持有成本偏高,多餘房屋才會釋出,房屋價格才會向下調整。交易稅則無需調高,以維持房地市場之活絡,這樣施政讓賣者可賣,自用型買方敢買,政府收到的總稅收應不致下降。
雖說本次雙張會有些定調是正確方向,但是部分觀念存有討論空間;張金鶚市長稱台北市房價二年內要跌三成,個人相當不贊成這種說法。就算是宣示性言語,身為台北市副市長亦不應有如此言論。身為台北市副市長應以身作則,尤其這種可能造成金融災難的言語,更應避免。
再者,我們看房價所得比公式,分子為平均房屋總價,分母為家庭年平均所得。台北市房價所得比為15倍,的確偏高。要降房價所得比,可以拉高分母或降低分子來達成目的。拉抬分母是往均富方向前進,民眾觀感佳,所以政府是有為政府;降低分子就是打房,必須減損資產價值,全民往均貧方向前進,民眾觀感兩極,怪政府無能者眾。所以讓大家富有起來才是政府斧底抽薪之計。
張盛和依民法認為夫婦有同居義務,所以只能有一間適用自用住宅,但個人認為這是封建思想舊觀念,而且民法第1004條一樣可以讓夫妻選擇分別擁有財產。再說夫妻分居在台灣時有所聞,如果該夫妻因故無法辦離婚,而名下皆有房子時,請問財政部何者適用自住?故建議政府在制定自用住宅定義時,應回歸個人財產觀念,不要再用課稅懲罰婚姻者。
另外如獨立產權車庫往往為居住在舊型住宅(例如公寓)之民眾,不得不為之購置行為,否則車子無法停放。這種情形,我認為反應給予稅制優惠,且這種不是住人的建物,應排除在認定非自用住宅,但一人僅限一獨立車庫。
另外就是稅基問題。雖說囤屋稅是正確方向,但如何讓富有人在享受不動產增值之餘,也必須多負擔些社會責任,這是財政部仍須努力方向。
在高房價民怨高漲之今日,房地產稅制修改已到刻不容緩之際。當社會風向球逐漸肯定調整稅制時,財政部財稅改革逐步朝公平正義方向推動,有助台灣房地產回歸正常發展。期勉政府訂定施政方向時,再多做細膩思考,既顧及社會公平正義、照顧弱勢,亦能制訂有利台灣經濟成長之長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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