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7日 星期三

台北調高非自住房屋稅率

持有台北市房屋的納稅人要注意了,台北市已修正公布該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提高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稅率,依納稅人持有該市非自住房屋戶數多寡,採差別稅率,最低二點四%,最高三點六%,並適用於今(一○四)年五月開徵的房屋稅。
為維護納稅人權益,台北市稅捐處於一○三年八月八日針對持有該市多戶住家用房屋的納稅人寄發自住房屋擇定通知函,多數納稅人均已如期勾選回覆,至於未回覆或未勾選者,該處已於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發函通知納稅人其房屋將按非自住的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近日來陸續接到納稅人詢問稅率變動的相關規定,該處表示,住家用房屋於扣除全國最多三戶的自住房屋按一點二%稅率課徵房屋稅後,其餘房屋即屬非自住房屋,凡納稅人在台北市持有二戶以下非自住房屋者,其每戶房屋均按二點四%稅率課徵房屋稅;持有三戶以上非自住房屋者,每戶房屋均按三點六%稅率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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