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日 星期五

內政部將研訂租屋法 獎勵餘屋出租

聯合報 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昨天表示,為使國內租屋市場正常化,發展租屋產業,內政部將研訂租屋專法,明訂出租屋主與消費者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並讓有餘屋出租的屋主,因減輕租金所得稅而「浮上檯面」,能公開合法收租。
內政部地政司證實,地政司已將研訂租賃法列為中長期目標與要項,以健全國內住宅租金制度。官員指出,前立委陳節如等人,曾呼籲政府應健全租屋市場,新政府在選舉時,也曾將研訂租賃專法、健全租賃制度,列為住宅政策的要項。
官員表示,研訂租賃法,今年度將徵詢蒐集各界意見,與公益團體、消保團體座談,將租賃法主要內容及架構研議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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